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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ELS & LUBES INTERNATIONAL
Quarter Three 2014
化学物质测试机构,同时规定这
些测试机构要接受环境保护部的
监督和检查。
执行力度加大
“新办法”已在中国范围内全面
施行,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也
更加严厉。由于该办法也借鉴了欧
洲REACH法规和美国有毒物质管
理法的一些条款,也被戏称为“中
国REACH”。但“新办法”也旨在满足
本土市场需求,并不是简单地照搬
欧美的法规。该法规通过完善对化
学物质的管理,进一步加强环境管
理、保障公众安全。
目前为止,进口商和生产商对“
新办法”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与可定。
从2011年到2013年,普通申报与注
册数目每年递增。2011年,仅有2
份申报;2012年,增加至有55份申
报,43种化学物质;2013年,共有
73份申报,81种化学物质。其中,
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和重点环境管
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占绝大多数。
(见上图)
申报和注册数量的增加也反
映了包括生产商、进口商以及第三
方在内的企业都在积极应对“新办
法。”
简易申报数量呈递减趋
势,2011年4567份,2012年3402
份,2013年2807份。这主要和简易
申报的特性有关,大部分的简易申
报的登记证都终身有效。而科研备
案基本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,2011
年964份,2012年890份,2013年
899份。
除了新化学物质的申报,《化学
安全报告》也是“新办法”执行的重
要方面。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对亨
斯迈六家违反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
理办法》的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决
定书。这六家公司因在联合申报新
为,并分别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的罚
款(折合4,868美元)。这六家公司
分别为:亨斯迈纺织染化(中国)有
限公司、亨斯迈纺织染化(青岛)有
限公司、亨斯迈(泰国)有限公司、
亨斯迈(新加坡)私营有限公司、亨
斯迈化工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、亨
斯迈先进材料(香港)有限公司。
为进一步监管注册后的危险
化学品,环保部颁布了22号令,即
《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
(试行)》,自2013年3月1日起施
行。自此,所有生产或使用危险化
学品的企业必须在环保部另行注
册并接受更严格的监管,该注册登
记有效期三年。任何违反该办法的
企业将处以人民币5,000-10,000
的罚款(折合811-1,623美元)。
除罚款以外,“新办法“的监管
实施也须同步进行。环保部化学
品登记中心的相关人士反映:“自
2011年到2014年,没有其他违反‘
新办法’的行政处罚。而环保部也于
2013年开始对化工企业进行第三
轮排查,目前排查结果还未公布。”
他还补充道:“虽然《中国现有化学
物质名录》已经存在了19年,法律
法规逐步完善,但监管执法体系仍
面临着人手短缺、执法经验不足的
困难。而在中国,化工企业为数众
多,大大超过了欧美国家的企业数
量,法规的监管执行困难重重。现
在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执法力度,加
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。”
“新办法”的宗旨是保护环境,
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,中国政府希
望通过学习国际公认的管理体系,
最终完善自身的化学品管理。就目
前情况来看,仍任重而道远。
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的相关
人士反映:“《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
登记办法(试行)》虽然从2013年
3月1日起开始施行,但中国的执行
体系仍不成熟,监管部门自2014年
才开始登记有害化学物质。”他强
调中国范围内涉及有害化学物质
违规排放的案例层出不穷、屡禁不
止,所以如何从源头上管理有害化
学物质至关重要。
数据来源:
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
化学物质过程中提供虚假生态毒
理学测试报告,违反了《新化学物
质环境管理办法》第八条关于新化
学物质申报管理制度的规定。 环
保部责令这六家公司改正违法行
新物质申报注册情况